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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新区召开《招投标管理实施办法》修订调研座谈会
发布时间:2018-07-10?浏览次数:?来源: 审计法规处 ?作者: 杨正敏 ?字体:[ ]

按照高新区工作要求,审计法规处已启动《招投标管理实施办法》修订工作。7月9日上午审计法规处专门组织召开《招投标管理实施办法》修订工作调研座谈会。会议由管委会副主任金永四主持。管委会各局办相关人员共约20人参加会议。

会上,审计法规处负责人通报了修法工作的背景情况、工作进展和下一步考虑。《招投标管理实施办法》是根据出台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国家《招标投标法》制定的,一直未进行修改。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,提高工作效率、降低企业成本、预防腐败,国家《招标投标法》在今年进行了修订,于2018年6月1日起施行。为加强高新区招投标管理,适应国家对《招标投标法》的修改,结合高新区实际对高新区《招投标管理实施办法》进行修订。

与会人员一致认为,《招投标管理实施办法》的修订十分及时必要。大家围绕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从依法必须招标范围、公告公示发布、评标管理、重新招标失败后的处理、以及提高招投标效率、加大招投标信息公开等方面提出了修法的具体意见。

? ? 金永四副主任在会议总结时表示,此次会议是做好全面修法工作的一场集中调研活动。下一步,将适应修订后国家《招标投标法》,同时,结合与会人员的建议和意见对高新区《招投标管理实施办法》进行修订。最后将修订的《招投标管理实施办法》上报主任会议审定。他感谢各位参会人员提出很多好的建议和意见,配合审计法规处出台一部符合高新区建设和发展的办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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